按照集团部署要求,为落实天津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度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结合公司实际,对防雷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设置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一次。
二、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
三、对于各工地施工现场塔吊、升降机、龙门架等防雷设施作为重点要进行严格检查。
四、对于新建防雷装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五、认真做好2010年雷电灾害上报工作,对雷电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12小时内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技部。
六、近期,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安全督察大队,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