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防”、一是防高空坠落;二是防坍塌;三是防机械伤害;四是防触电;五是防物体打击;六是防火灾;
“四严查”即;一是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严查高温、雨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严查施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四是严查雨季施工方案制定、审批、执行情况。
“四治理”即:一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二是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三是治理围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在“防违”工作上下功夫,做好自身检查自纠工作;四是治理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接照、挂靠以及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施工活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