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工作安排意见,日前公司部署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工作活动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公司2010年党政工作要点为指导,围绕企业重点工作,落实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任务责任目标,联系实际,抓住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员法律意识、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升各级领导层,管理层,项目层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张津辰、党委书记李连起、总经理杨建国为组长的法制宣传、依法治企领导小组,下设政工部、办公室、法制办、财务部等主要负责人参加,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工作。
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各类合同管理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2、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资委、集团一系列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3、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讨论,集团《关于加强应收债权诉讼时效管理防范相应法律风险的通知》文件和公司制定的《总承包公司常用合同汇编》、《应收在权诉讼时效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4、参加集团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2010年天津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出勤率达到100%。5、总结“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工作的主要经验、差距,结合制定“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工作规划的准备工作。《安排》中还规定了各系统管理部门学习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四、基本职责。依法治企是每个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各部门在依法治企工作中要明确基本职责。1、熟悉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天津市相关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措施。2、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工作。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机制。每年收集整理一次本系统范围内,诉讼或非诉讼典型法律风险案例。3、负责对本部门管理系统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4、制定和不断修改管理职责范围内依法治企、依法防范和控制法律法规风险的规章制度。5、公司、分公司两级法制宣传、依法治企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本单位、本部门落实法律法规的工作情况,搞好指导、协助、监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