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分公司召开分包科组织的民工结算管理工作会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工程分包模式的不断变化,以及项目创效的不断细化,民工结算作为项目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日显重要。分公司财务科、器材科、生产科的主管人员及各项目计划统计员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分包科起草的《民工结算管理规定》实施的可行及必要性。在《规定》中主要强调了民工结算的时间要求,由每月截止日期25日提前至每月20日,以便于当月结算进当月成本的需要,提高成本考核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对民工结算的具体内容作了统一要求,会上各分管部门就新的市场条件下扩大清包工程在科室与科室、项目与科室间工作的衔接进行了沟通,并得出了共识,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有序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会议还根据分包科在民工结算后工程造价与原合同造价差额部分的帐务处理上进行了探讨,决定将差额部分用材料费进行调整,这样使结算数额落到了实处。他们还针对项目在分包队伍进场前进行招标前的测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